学院定于11月1、2日收取申请毕业答辩学生的实习总结报告和企业实习鉴定。
实习总结报告要求有本人签字、企业导师给予意见并签字。
企业实习鉴定要求有企业负责人签字、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用章。
注:单位公章要求与办理实习手续时的实习单位一致,否则不予办理。
如果是以前申请过毕业答辩提交过这两份材料,请将学生名单汇总再统一核查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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